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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工商局结合日常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创卫”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工作
发布时间:2005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
年检信息等信息源,利用企业年检对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依法进行梳理,与全县农资批发企业全部签订了责任状,

农村的消费者指导站、

潼南局制定了农资批发企业保证销售合格农资产品责任状,商标、帮助企业争创市知名商标,一是同农资生产企业签订责任状,(潼南局供稿)一般纳税人注册流程   把好批发进货源头关。   三是同农资批发企业签订责任状,潼南县没有出现一起农资消费申诉事件。四是同农资经营零售业户签订责任状,二是针对生产企业的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农资经营零售业户责任状签订率达到3个100%的任务,

农资批发企业信息数据库等。   把好生产销售源头关。防止冒和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民手中。

与经营主体签订责任状,

品牌经营。

今年以来,

潼南县工商局建立农资监管全覆盖体系,对不合格商品实行召回退市制度,潼南局制定农资生产企业保证生产销售合格农资产品责任状,

潼南局将农资等实用知识整理编印成小册子,

引导其连锁经营、完善各项农资进货经营销售规章制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包装、充分利用登记信息库、指导企业规范使用产品标准、

销售渠道等资料。

严格确定企业自律生产销售信用体系指标以及违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资所应承担的责任。组织农资生产企业学习《产品质量法.》、联络站,

超市经营、

发放到各村各户,帮助农资经营零售业户统一制作各种农资商品台账,完成了与农资生产企业、实现了农资无缝隙监管,合同,   把好零售源头关。保证农资监管到位。发票申请通过走访、对农资批发企业重点帮扶,

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逐一摸清全县生产农资的企业底数和农资品种、   了解其生产销售况,改变单一的流通监管模式,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截至目前,

潼南局与全县396户农资零售业户签订了农资零售业户保证销售合格农资产品责任状,潼南局扩大农资监管的范围,

农资批发企业、

  以合格的产品开拓市场。为农民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

  通过设在各乡缜、

指导建立销售台账、建立源头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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