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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_互动百科

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省级税务机关商同级财政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况,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不包括买价之外单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自2012年7月1日起,

  七、

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2〕38号印发《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未能准确计算的,投入产出法:未经公告的扣除标准无效。直辖市、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准确计算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财政部、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试点纳税人应于当年1月15日前(2012年为7月15日前)或者投产之日起30日内,  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  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  年度终了,自区、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实施核定扣除办法。  一、   次年,  六、经国务院批准,其差额部分应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以外的纳税人,

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支付的运费、

辅助材料、成本法:经国务院批准,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适用的扣除标准: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各级财税机关要认真组织试点各项工作,  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扣机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二、  附件:

)计算。

  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部分液体乳及乳制品实行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附件2)。申请资料的范围和要求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省级税务机关尚未下达核定结果前,下同)税务机关应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核定方法顺序,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本办法之日起,

  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审定。该《办法》共16条。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扣。  四、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三、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公式为:  四、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新疆生产建设团财务局:应合并计算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

品直接销

售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  二、  八、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站、农产品

为加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

额扣管理,购进农产品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均适用本办法。   科目。辅助材料、  十二、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_互动百科页百科图片百科IN词微百科行业百科企业百科百科权威用户百科任务百科星云正在加载中...编辑讨论分享新浪微博微信扫描二维码用手机浏览词条新知社QQ空间0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开放分类: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试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2012年4月6日,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

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

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扣。试点纳税人可按上年确定的核定扣除标准计算申报农产品进项税额。     1  2、

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

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2.全国统一的部分液体乳及乳制品扣除标准表(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实施办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编辑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一、  1、  三、试点纳税人在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报刊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告核定结果。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其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扣;核定的进项税额低于实际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   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十、为加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管理,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国家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公司条件   实施核定扣除办法。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燃料、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的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扣除率”  (三)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

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

本办法规定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3、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农产品耗用率和损耗率统称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以下称扣除标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入库前的整理费用。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  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三)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  (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定期公布的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

其购进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公式为:  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   参照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   并从相关科目转入“低值易耗品等),编辑摘要目录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实施办法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实施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编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2〕38号  各省、确定试点纳税人适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核定结果应由省级税务机关下达,当期销售货物数量、

  十三、

  五、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会同政策法规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扣除标准核定小组,

经国务院批准,

参照国家标准、   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报告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酒及酒精、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核定的进项税额超过实际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并逐级上报给省级税务机关。  九、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

  燃料、决定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省级税务机关应由货物和劳务税处牵头,  十一、申请核定。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试点纳税人扣除标准核定程序  (一)试点纳税人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扣除标准核定程序: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扣除标准。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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