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导航
公司简介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关于期初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问题(一)试点纳税人自实施核定扣除之日起,按照《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报主

管国

税机关备案。

  茶叶、

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除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纳税申报资料外,

  县(、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7栏“

香菇制

品、

茶叶、

成本法”   栏。   2017-12-26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1.全省部分农产品统一扣除标准表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进项税额分期转出备案表3.试点纳税人_____年度农产品定扣除标准申请表(投入产出法)4.试点纳税人_____年度农产品定扣除标准申请表(成本法)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12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浙财税政〔2017〕32号附件.doc征求部门意见及采纳况说明.doc《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ProducedBy大汉网络大汉版通发布系统一般纳税人注册流程   可以自税务机关发布公告或者收到税务机关《税务事项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金额”(二)对试点纳税人由于生产经营况殊,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法规文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现将我省进一步扩大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还应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竹木制品、

  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及资料要求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并制作《税务事项告知书》告知纳税人。   一、合计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6栏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1791信息公开/col/col/index.html信息公开目录http://zfxxgk.zj.gov.cn/web30/site/col/col1854/index.html法规文件/col/col/index.html您的位置:栏,蜂胶产品、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规定,

四、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低值易耗品)的,并在《试点纳税人__年度农产品定扣除标准申请表》签署意见后连同纳税人申请报告、零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

  计算扣除进项税额无法参照全国、

水产制品、

并需填写《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进项税额分期转出备案表》(详见附件2),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丝棉制品、蜂胶产品、(二)试点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扣除标准有疑义或者生产经营况发生变化的,

成本法”

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定扣除标准的书面核定申请报告,核定扣除进项税额的,内容包括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可用图表方式表述)、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税务机关审核报告,   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农产品耗用率。二、(二)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羽绒制品、   (三)当期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扣除标准申请,   和“

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投入产出法”

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扣。

  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试点纳税人申请定扣除标准的核定程序及资料要求(一)试点纳税人(采用投入产出法并适用全国或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的试点纳税人除外)应于当年1月15日前或投产之日起30日内,五、

粽子以及所有从事农产品批发、

蜂胶产品、其扣除标准实行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制,

扣除标准(一)对试点纳税人生产销售丝棉制品、

  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金额)×购入农产品适用税率或扣除率。燃料、出具审核报告,的初级农产品)直接销售的,经营真实况的。应按《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履行定扣除标准核定程序。

投入产出法”

  试点纳税人应将《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中“竹

木制品

期初库存农产品包括购进用于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和用于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本次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行业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羽绒制品、以及按“附件:实行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详见附件1)。农产品范围”按“

三、

(三)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七、   粽子的,   在投产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六、   一次缴纳入

库确有困难

的,全省统一扣除标准,按照财税〔2012〕38号文件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茶叶、主管国税机关应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香菇制品、

税额”

参照法”

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

生物制

品的,   生物制品、

其扣除标准(损耗率)实行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制,

  国家税务局,辅助材料、阅读人数:有效:有效ZJSP12-2017-0047浙财税政〔2017〕32号各市、粽子的,水产制品、

  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

可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分期转出,主管国税机关在接到省国税局下发的核定扣除标准后应向社会公告核定扣除标准,数据。并填写递交《试点纳税人__年度农产品定扣除标准申请表》(投入产出法)(附件3)或《试点纳税人__年度农产品定扣除标准申请表》(成本法)(附件4)。需核定的每种产品类型、对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包括包装物、

(二)试点纳税人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的应纳税款,

原材料构成况等,

不填写第6栏“

(四)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计算办法按《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款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扣除申请报告和损耗率计算资料。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丝棉制品、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第三款同时废止。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份数”

逐级上报省国税局审定。在投产当期采用《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当期允许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的“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额=(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

  ,并提供说明生产、农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初级农产品。(三)对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包括简单加工后仍然属于财税字〔1995〕52号文“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扣除申请报告。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