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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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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二条第一款【受理部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人民|无障碍浏览|简体|繁體页信息公开纳税服务税收宣互动交流页>纳税服务>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发布时间:2016-03-0314:51:00信息来源:

具体地址请登陆http://www.gz-n-tax.gov.cn/bsfw/bsdt/查询,

发生销货退回、   填写内容完整的,贵市中华北路省大院7号楼邮编: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扣联、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具体时间请登陆http://www.gz-n-tax.gov.cn/bsfw/bsdt/查看)。

  (也可登陆http://www.gz-n-tax.gov.cn/bsfw/bsdt/查关办税服务厅的联系电话)。

符合法定形式、

视力保护:

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开票有误、

建议使用IE9+,【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全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办公时间:bm地址:或拨纳税服务热线查询。联系电话:国税业务。县级业务。?360急速模式开网站,【报送资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1份(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   【基本流程】附件下载:网站地图|办税导航|联系我们|网站声明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办黔ICP备-3公安备案号:52标识码: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全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56号)第十五条,   受理后即时办结。获得更佳体验一般纳税人怎么交税 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业务描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时限无(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报送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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